空气弹簧控制柜的类型特点
空气弹簧控制柜的类型特点
1、结构的空气弹簧设备在危险区域应用的极为广泛。它不仅能防止火燃的传出,而且壳体又可承爱一定的过压。一般情况下其壳体,能承受1.5倍实际压力的冲击作用而不损坏,不产生永久变形。用于煤矿井下的隔爆型空气弹簧设备更要坚固。由于使用环境十分恶性劣,空气弹簧设备被磕碰现象极为严重,因此要求体强度有较大的安全系数。一般采用钢板、铸钢材料制成。 使用滑动轴承的大型施转电机的隔爆结构,一般不能用于具有3级和4级的性物质的区域。如果采取特殊结构,经法定的检验机关时认定也可使用。
2、增安型结构增安型结构在防爆空气弹簧设备上使用得比较广泛。如电动机、变压器、灯具和带有电感线圈的空气弹簧设备等。一般要求绝缘绕组允许温升要比其它防爆空气弹簧设备的标准规定温升低10℃。搞漏电距离和空气弹簧间隙应尽可能取比较大一些,其小值不得低于有关规定。壳体要有一定的防护措施。 电动机允许堵住时间tE低不少于5秒,起动电流与额定电流之比不得超过10倍。在堵住时间内的温升不得有引燃性混合物的可能,也不得破坏绝缘。绝缘绕组匝间和对地试验电压须比普通空气弹簧设备有所提高。低压设备提高10%,高压设备提高30%,并要求所有导体的连接可靠,在过载震动等影响下,也不得发生接触不良现象。 增安型空气弹簧设备,虽然能在组别较高的危险环境中安全使用,但是一量内部元件出现故障时,就无法保证防爆的安全性,所以要认真考虑使用环境,维修管理等条件,然后要确定是否适合选用。选用增安型电动机、变压器等,须配备相应的过载保护装置或过热装置。此外,鼠笼型感应电动机,必须充分地加以保护,运行时不得超过容许堵住时间值。
3、通风、充气型结构通风充气型结构的空气弹簧设备是靠配有供应保护气体和保护装置来确保防爆性能。故必须根据使用场所的危险程度和设备是否经常打火,装配合适的保护装置。在一般情况下,空气弹簧设备内部不得有影响安全的通风死角。在正常运行时出见口处的风压或充气气压均不得低于10毫米汞柱,否则,应立刻发出报警或切断电源。设备内部的火花电弧不允许从任何间隙处或出风口处吹出来。 通风充气型结构在使用上与性物质的传爆级别无关,多用于内部元件易损坏的设备上或较大型的空气弹簧设备上,或以自燃点对象的很难制成其它防爆结构形式的空气弹簧设备上。
4、防爆充油型结构充油型防爆结构在便用上与传爆等级无关,适合于小型操作开关上。防爆充油型结构设备表面和油的温度,在操作频度和电流强度可能达到严重过载时也不得超过表1-1的规定。这一规定不单指该结构,凡是防爆结构都有这一要求。在冷态犀油层深度(油面至产生火花或电弧部分之间的距离)应为小试验保护深度的2倍,但不得小于10毫米。充油型防爆空气弹簧设备充入的油液,应具有较高的化学稳定性。为了观察油位的高度,设备上要安有油位指示器或有油位信号装置。油浸式防爆结构的开关、控制器等设备,由于油的劣化或泄漏等原因,设备损坏很难维修,应特别注意。另外,由于倾斜或油面摇动而使防爆性能受到损害时,设备不能再继续使用。
5、本质安全型结构本质安全型防爆结构,仅适用于弱电流回路。如测试仪表、控制装置等小型空气弹簧设备上。无论在正常情况下,还是非正常情况下发生的电火花或危险温度,都不会使性物质引爆,因此这种结构是安全性较高的防爆结构。其中电路或设备上的所有元件表面温度必须小于规定,以防止热效应引起的点燃。 本质安全型防爆结构的空气弹簧回路,必须与其它电路相隔离,以防混线电磁或静电感应,特别是结构外部的配线。要采取周密的措施,才能确保空气弹簧设备和配线的防爆性能。
6、特殊型结构所谓特殊防爆结构空气弹簧设备,是指除上述典型结构型式以外的防爆结构。因此要充分考虑法定检验机关认可时附加的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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